将村级小微工程晒在“阳光下” 天天即时看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17 10:01:41


(资料图片)

□鱼予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持续深入推进,从道路、沟渠、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到土地复垦、环境整治、厕所改造等专项项目,各类民生工程大力实施,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逐步改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随之提升。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村级工程项目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究其原因,一是村级小微工程主要以村(社区)为实施主体,施工单项合同价格较低、工程量较小的工程建设项目,所以监督力量相对薄弱;二是其业务指导、项目审核、组织招标、资金管理等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由于项目金额小,所以审批程序相对简单;三是部分工程实施不公开、不透明,出现部分村干部自己不做亲友做、打包不做拆分做、公开不做私下做等情况。说到底,还是监督管理存在盲区。

俗语说“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权力不在大小,利益不在多少,只要存在并不受约束,就会给贪腐可乘之机。村级小微工程为何问题频发?可以从两个层面来找原因。从村级层面看,一些村干部规矩意识淡漠,对相关要求不熟不学或学而不用;从上级层面看,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指导督促、审核把关不严,对工程项目监管存在“捡大漏小”问题,对小微工程疏于现场管理、过程管理,也缺少“回头看”。事实证明,监督不留“盲区”“死角”,得做好全方位多角度预判,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

村级小微工程看起来微小,却连着“大民生”。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同样“深山藏猛虎”也不单是因为深山里有养大猛虎的资源,还因为封闭的深山外人一般进不去。综合村级小微工程容易滋生微腐败环节,一则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担负起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村委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意见建议的主要职责,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扎紧、扎紧村级小微工程监督的“篱笆”。

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滋生腐败。职责清,才能指向明确、有效监督。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项制度的制定实施,不在于落在纸上,而是发挥效力。为此,一方面,需要加强村干部党性修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链条,充分发动群众,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之弦绷得更紧一些,使各类组织、各种监督能充分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发挥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不受监督的权力则是通向腐败的捷径。最后,将村级小微工程晒在“阳光下”,带给监督部门更多的警醒。如何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体系建设?如何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一起发力,使干部更加清正、廉洁。筑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挡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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